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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何人向公司借款,不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,都应当有正当理由并按时还本付息。如果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向公司借款长期不还,就涉嫌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。另外,法定代表人从公司借款应认真开展日常税源管理和检查,对其相关所得依法征税。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从公司借款涉及税务风险:法定代表人从公司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,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,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公司对法定代表人的红利分配,依照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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